
何带勇律师网
hedaiyong.fabao365.com
获取律师电话请拨打
15811286610
不能以按揭问题为由取消买卖
2010-12-10 11:37:43 来源:
问(读者张先生):我看了套二手房,签了合同,交了5000元定金。但这套房之前因欠银行按揭款被法院查封了,现在卖方交了欠的款,但是相关手续还在办理过程当中,卖方却改变主意不肯卖给我了,并同意赔5000元定金,这种情况下我该怎么办?
答: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何带勇律师指出,卖方与银行方面的未净事宜并不影响买卖合同,因此不能以此为由而取消买卖,如果卖方执意取消就是违约,张先生可以按照房屋转让合同约定,要求卖方承担双倍返还定金(10000元)、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,并要求卖方独自承担中介公司的佣金。
本报记者黄郑
信息来源:南方都市报
- 大家都在看

深圳市中

- 时评律师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高文龙
擅长领域:刑事辩护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时评律师:李顺涛
擅长领域: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罪与非罪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

时评律师:李先奇
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企业改制 刑事辩护 外商投资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

